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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起哈物流企业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

发布时间:2014-11-29    浏览次数:1229

11月27日,哈市市场监管局道路货物运输整治规范明码标价现场会发布消息,即日起至12月末,哈市各货运场站和物流企业将自查自检,粘贴明码标价公示板,做到明码标价。明年1月起,哈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查处拒不接受整改、拒不进行价格公示以及发现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的物流企业,最高罚款50万元。
  11月初,哈市市场监管局与哈市交通局联合组织11个货运场站和部分大型物流企业召开了哈市道路货物运输整治规范明码标价通告会,对规范化的明码标价公示板进行说明和讲解。明年1月起,市场监管部门对哈市物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物流企业如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将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发现物流企业存在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 将进行严肃查处,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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